新加坡投资移民计划

 

发布时间:2008.01.16


    Johninfo专为有兴趣申请新加坡投资移民之企业家,办理投资移民申请:

投资金额:
    • 100 万新币,可投资于新项目或加入已成立之新加坡公司,可投资于制造业,电子,化学,技术,后勤,电讯,信息科技,广告,旅游,高级餐厅,酒店,银行,保险,贸易,及建筑业等等。
    • 150 万新币,可投资于基金, 此基金必须是对新加坡经济有所贡献。
    • 200 万新币,可投资于基金或一套自住物业,此基金必须是对新加坡经济有所贡献,而物业价值不得超过50%。

投资年期:
    为期5年, 由正式批准永久居民签证算起

企业家可为以下其直属成员一起申请:
    • 配偶
    • 21岁以下的子女
    • 未婚子女或可准许申请移民,但要视乎个人优点而定。而企业家的父母及其配偶的父母如一起申请移民,每位需额外投资新加坡币三十万元。但如父母不提出申请的话,其申请人亦可为父母申请长期探亲证在新加坡居留。

申请手续:
   第一阶段:初步评核及分析
    申请人需要提供有关个人资料,所须文件及投资项目之计划详情, 然后本公司会为申请人作出初步评核及详细洽谈有关之计划
   第二阶段:原则上批准
    将确定之计划报告及有关文件送往新加坡经济发展局提出申请。如申请人需面试,本公司可委派专人协助,若果申请被接纳,新加坡经济发展局会发出原则上批准信,原则上批准有效期一般有效期为三个月。
   第三阶段: 最后批准
    在原则上批准后六个月内, 必须把投资金额存入新加坡政府及提出最后批准申请.而投资项目必须要维持五年或以上。

申请时间:
    申请所需时间约三至六个月

所需文件(申请人及各家庭成员):
    • 现有公司之最近1年的审计报告
    • 营业执照公证书
    • 验资报告公证书
    • 公司章程公证书
    • 身份证
    • 护照公证书
    • 出生公证书
    • 家庭户口簿公证书
    • 近照
    • 结婚公证书 (如适用)
    • 现职证明
    • 如申请人曾经改名/离婚/丧偶/子女领养或将前一段婚姻之子女加入申请,需呈交有关文件证明
    所有由中国内地发出的中文文件必须由公证处翻译为英文及呈交公证书正本,而所翻译的文件副本必须附加在公证书的第一页, 其后是英文翻译及公证。